音樂也是藝術的一部分,但為何筆者會有這樣的標題呢?因為以筆者的認知,live house 是給音樂人去舉行小型音樂會的場地,而不是搞什麼藝術展覽的。如果要搞藝術展覽的話,其實也有很多的渠道,又何須在
live house 舉行呢?不過讓筆者大惑不解的就是台灣近來尤其政府所舉辦的藝術發布會,有很多會在 live house 舉行,而不是一些展覽場地。

筆者真的不懂,一個聲稱支持音樂的政府,不斷在一些專為音樂而設的空間辦一些不是音樂的活動,美其名是否說他們很支持藝術,不過其實在摧毀它呢?希望當局真的好好思考這個問題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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