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已婚男訓導主任涉嫌在 2016 年至 2017 年期間兩度摸十五歲少女腰臀,更涉嫌向她展露下體,被控兩項非禮及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。
裁判官裁定被告 3 項罪名不成立,指出雖然被告言行極不恰當,不過在翻查
閉路電視片段後,發覺女童證供矛盾,如女童曾否認與男同學進行口交,但學校社工及訓導紀錄則指女童則持相反主張。此外女童也否認曾拳打男童學下體,但閉路電視則拍下女童涉事片段等。於是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。
雖如此,但為人師表也當謹言慎行,如如女童曾指自己是「Mr」,不是「Ms」時,被告回覆指「明明有波有窿,搵日驗吓」,此翻言論實在有失體統,希望該名男教師自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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